2023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院校动态

点击数: / 作者:调剂猫 / 2023-04-13

为做好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小组

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联系电话:028-87352215。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教育部相关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

1. 复试形式为线下现场复试。

2.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外国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三部分。

4. 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课教师不少于3名(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面试的在职教师担任)。

三、复试安排

(一)网上缴费

1.  缴费时间:4月16日当天,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后果自负。

2.  缴费方式:登陆“西南财经大学缴费平台”(http://pay.swufe.edu.cn/payment/login.jsp)或关注“西南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复试费用为120.00元/人。

3. 缴费程序:请查看“学生缴费操作说明(2023年)”(见附件1)。

4. 缴费咨询电话:028-87092722。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 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23年4月16日(周日)下午14:00

报到地点:光华校区崇文楼二楼8204

考生凭有校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由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南大门(光华村街55号)入校。

考生应在报到时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身份证件指: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准考证;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2. 正式复试

复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下午14:30至15:00。

复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崇文楼二楼8205。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外国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三部分。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各一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

外国语测试: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考生根据复试教师提问作答;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查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根据复试教师提问作答。

作答顺序:

考生自我介绍30秒(不得展示姓名、工作单位、薪酬)→随机抽题→向复试教师确认→专业面试回答→外国语测试(问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结束。

四、录取

专业面试和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面试×70% +外国语测试×30%

(二)录取原则

我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专业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和复试专业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外国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五、考试纪律

1. 我院考场全部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视频、音频监控。考试结束后,在视频回放中发现的违纪行为也将进行处罚。

2. 请考生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等与考试相关的法律和纪律,诚信考试。

3. 考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保存和传播考试有关的内容。

4.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六、其他

1. 本专业(方向)不接受调剂。

2.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学院将按照要求,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 本细则由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遇与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