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次调剂考生复试实施细则院校动态

点击数: / 作者:调剂猫 / 2023-04-17

根据《青海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2023年金融硕士、理论经济学学术型硕士、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考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对象

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调剂志向为金融硕士、理论经济学学术型硕士、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且符合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院将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为招生计划的150%。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内含专业能力测试、外语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一)外语测试:外语测试在综合面试时一并进行,包括听说能力,100分为满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100分为满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不得少于1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及加试情况适当调整。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参加加试科目测试,考试方式为闭卷。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

三、复试安排

    (一)发布复试通知

调剂考生将由调剂管理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确认。

(二)报到

报到时间:2023419日(周三 )1400-17:30

报到地点:青海民族大学新校区文实楼511

(三)复试考生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两寸蓝底或白底证件照一张;

4.应届考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价和复印件(A4纸复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7.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特别提醒:(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将取消其学籍。(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专业课笔试

4月20日 8:30-10:30

文实校区

同等学力加试

4月20日 10:40-12:40

文实校区

综合面试

4月20日 13:30-17:30

文实校区


注意: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具体面试顺序、时间和地点安排报到时告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

(五)体检

所有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及时向学院提交体检结果。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60%,复试占40%,其中,复试成绩计算办法为:

复试加权成绩=15%专业课笔试+15%综合面试+10%外语成绩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照各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3.拟录取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者;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能按时如实提交材料者;

6.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不予录取的其他情形。

(八)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布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申诉渠道

1.校研究生院:0971-8237294

2.校纪委:0971-8804617

3.咨询及申诉邮箱:yz10748@126.com

五、联系方式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0971-8237294

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0971-8816921(工作日8:30-11:30,14:10-17:00)

经济与管理学院网址:https://jjgl.qhm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qhmu.edu.cn/index.htm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加入经管院调剂复试QQ群: 342948069,相关复试通知也会在群中通知。

六、未尽事宜按照青海民族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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