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院校动态

点击数: / 作者:调剂猫 / 2023-08-26
北京电影学院,2023研究生入学须知,

线上报到

8月20日至8月25日

新生务必于8月20日至8月25日通过手机或电脑浏览器访问学生服务与管理平台(https://ssp.bfa.edu.cn/v2/matter/start?id=374)进行认证、信息及照片采集等流程,登录账号及方式将于8月20日前以短信发送至招生考试时预留手机号。

具体操作请关注学生工作微信公众号“青春北影”

报到校区及报到安排

硕士研究生

01报到校区:北京电影学院海淀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报到时间:

9月1日9点-16点,9月2日9点-12点

报到地点:

A楼大厅

及教学单位:

文学系(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声音学院(中国电影音乐研究院)、影视技术系(中国电影高新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影文化研究院、人文学部

02报到校区: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校区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瑞丰大街1号

报到时间:

9月1日9点-16点,9月2日9点-12点

报到地点:

师生服务大厅

涉及教学单位:

美术学院、管理学院(电影  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影学系、摄影学院、动画学院(动画研究院)、视听传媒学院、数字媒体学院

博士研究生

01报到校区:北京电影学院海淀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报到时间:

9月1日9点-16点,9月2日9点-12点

报到地点:

A楼大厅

及教学单位:

各院系(其中管理学院、动画学院、视听传媒学院、当代艺术研究院博士生须到研究生院处报到)

新生报到进校需持以下资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新生缴费须知

1.学费

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2000元/学年;

访问学者缴纳培养费共计30000元/学年。

2.住宿费

由于海淀校区学生宿舍床位有限,每间宿舍为4人间标准,鼓励学生自行解决住宿。确实需学校解决的,实行申请制,统一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分配并办理相关手续。京籍研究生、定向就业博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均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学生)及访问学者不提供宿舍。研究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学年。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财[2005] 10号)文件精神,学校不统一为新生购置卧具,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全部由新生自理。学校会向新生提供服务,报到时可在学校购买被褥等主要用品。

3.缴费方式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自行办理一张北京银行开立的“IC借记卡(1类卡)”,并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卡内(须保证划款成功后,卡内余额不少于10元)。学校将按照实际费用标准以划款的形式进行收费。完成缴费的新生可于9月底到所在院系领取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特别提醒:新生须妥善保管北京银行卡,此卡将用于研究生在校期间缴费、发放生活补助等事宜。

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相关资助的问题

1.新生报到时,需要申请相关资助的新生,在报到现场“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处填写《北京电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到报到现场“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处,或入学后与学校奖贷助勤中心(海淀校区:F楼303室;怀柔校区:行政楼C楼708室;办公电话:82042130)联系。《申请表》无须盖章,学生签字即代表本人承诺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须承担相应后果。对于家庭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学生经核查属实后,学校将认定该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帮助学生联系申请勤工俭学、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事宜;

2.现有国家政策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申请16000元的助学贷款。申请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将学费、住宿费中贷款金额以外的部分存入学生本人的北京银行卡。学生报到时,携生源地贷款文件和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先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并开具助学贷款证明,方可去院系报到;

3.建议新生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xscjdzq@126.com,注明姓名、院系、联系电话。报到时,携生源地贷款文件和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先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开具助学贷款证明,方可去院系报到。

保险

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补充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降低因遭受疾病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医药费用开支,学校建议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交纳大学生相关保险费,该保险包括学生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损失赔付以及相关医疗、主要费用补偿,详细内容请在入学报到时领取《北京电影学院保险责任告知书》。

特别注意:

1.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研究生及其他类型考生未达到招生简章中所规定的要求,取消录取资格;

2. 新生报到后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