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指南院校动态

点击数: / 作者:调剂猫 / 2023-08-28
四川师范大学,2023研究生入学须知,

01、安全知识测评:

为树立大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要求,新生需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四川师大保卫处”微信公众号,在左下角“安全服务->安全知识测评”模块进行答题学习。

02、2023级研究生登录四川师范大学迎新专题网(yx.sicnu.edu.cn),认真阅读新生网上报到须知。并于8月28日-9月8日期间点击“网上报到”登录迎新系统,查询和填报相关信息。首次登录需先激活川师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激活成功后登录进入迎新系统。(激活步骤:在账号登录页面点击“账号激活”按钮,根据流程验证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并设置密码,详细操作请见迎新专题网“新生账号激活操作指南”)。

03、我校2023级研究生应于8月28日后登录迎新专题网进入“网上报到”模块,通过“在线缴费”方式进行学费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关注迎新专题网通知)。

04、研究生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9月9日8:00-18:00,到指定校区(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各培养单位辅导员通知具体报到地点)。应届本科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书,不得进行硕士研究生报到注册;应届硕士毕业生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不得进行博士研究生报到注册;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未将人事档案转到培养单位的不得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书面请假(书面请假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的书面请假条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缓期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由研究生院按程序公示后,在学信网上标注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的研究生应于9月7日前将书面请假材料扫描件提交至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汇总后于9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yjsypyk@163.com,书面请假条以“请假-姓名-专业-培养单位”的格式命名。

05寝室床上用品:

研究生新生从 8月20日起可登录四川师范大学迎新专题网(yx.sicnu.edu.cn),点击“迎新床品购买操作指南”,通过微信扫码或者搜索“川师微生活”公众号,进入学校官方智慧生活平台,在迎新商城内自愿购买寝室床上用品。

06、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及后续安排如下:

9月9日凡办理完网上报到手续的同学,到所在校区可直接入住寝室;未办理完网上报到手续的同学,到所在校区新生报到自助服务区完成网上报到手续后,方可入住寝室。

备注:根据教育部2016年12月颁布并于2017年9月起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校对于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将不予注册。若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线缴费,可于入学报到当日进行现场缴费;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足额缴费,按“绿色通道”的相关规定办理。

9月9日—9月10日,各培养单位分别开展新生入学教育、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等,学校组织举行开学典礼。

07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新生党员联系就读培养单位了解具体转入党支部全称,并由现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我校对应支部。如四川省外的新生所在省份(地区)未开通与四川省的数据对接,则可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接收单位抬头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四川师范大学XX培养单位或四川师范大学XX培养单位XX党支部。

08团员组织关系交接:

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须进行线上“智慧团建”系统中的组织关系转出和线下团籍档案的提交。线上转接工作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由毕业生所在基层团支部发起,经转出组织管理员、转入组织管理员审批通过后转出成功。线下档案的提交包括:《入团志愿书》、《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团员证,介绍信应准确填写转出组织和转入组织名称。

09学生资助:

学校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缴纳学费有困难的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暑假期间,学校将通过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在我校网上迎新专题网公布)接受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各种资助政策咨询。学校资助官方咨询热线电话:028—84761465。

10保险须知:

(一)学校为在校在籍的全日制学生统一购买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学生可自愿购买学生平安综合保险,保费为50元/年,请登录我校网上迎新专题网相关栏目查阅详情。

11户口迁移: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的相关规定,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即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来本校。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应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将户口迁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在入学报到一周后登录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https//www.chinapopin.com)填报相关信息,并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所属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收齐转交学校保卫部门代为申报入户事宜。

12、有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新生应当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自愿申请放弃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新生应当办理放弃入学资格手续,具体方式如下:

(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研究生新生在研究生院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学籍异动申请表(类型:保留入学资格),并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将有本人手写签名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扫描件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于9月7日前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汇总后于9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yjsypyk@163.com,申请表按“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姓名-专业-培养单位”的格式命名,身份证扫描件按“保留入学资格身份证-姓名-专业-培养单位”的格式命名。

(二)办理放弃入学资格手续的研究生新生在研究生院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学籍异动申请表(类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申明书),并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将有本人手写签名的申明书扫描件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于9月7日前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汇总后于9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yjsypyk@163.com,申明书按“放弃入学资格申明书-姓名-专业-培养单位”的格式命名,身份证扫描件按“放弃入学资格身份证-姓名-专业-培养单位”的格式命名。

13、其他年级需报到的特殊学生(包括21、22级保留入学资格生,22级支教生)按上述程序办理报到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