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院校动态
一
招生计划
我院2024年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210人(含推荐免试生75人),具体如下:
会计(125300):45人,其中全日制45人。
审计(125700):60人,其中全日制40人,非全日制20人。
税务(025300):70人,其中全日制35人,非全日制(大数据与智慧税务方向)35人。
金融(025100):35人,其中全日制35人。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人数为准。
二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录取与调剂
根据我院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我院将对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院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请关注我院官网,并按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院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现所在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不超过5年。
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会计、审计、税务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5.6万,分两次交清; 金融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7.6万,分两次交清; 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12.8万,分两次交清。 2.奖学金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关于奖学金评定基本情况如下:
备注:以上奖学金覆盖比例和额度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3.助学金 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可获得每人每月700元的助学金,共发放22个月。
4.困难补助 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补助最高可达5000元。
5.勤工俭学 学院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勤工俭学岗位津贴报酬为100元/天。
毕业与就业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已被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转入学院,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已被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院,不参加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需与工作单位及我院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就业派遣相关政策以国家政策为准。
特别说明
1.我院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2.若上级部门在 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更多考研资讯,猎鹰教育推荐您关注:
51调剂网、第一调剂网
MBA教育网:www.mba211.com
MPA教育网:www.mpa211.com



24h调剂热线:15099997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