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位于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学校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是一所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本科院校。
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3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名额、考试科目等详见《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参考书》(附件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不重复享受。获得自治区奖学金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优秀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获得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以及校内奖学金。未获得以上三种奖学金者,且无违反校规校纪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可申请校内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四)研究生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若2024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予以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通知公告,知悉招考信息。关于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各培养单位,咨询方式参见《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附件2)。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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