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院校动态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30100 法学 4 35101 法律(非法学) 7 35102 法律(法学) 8 120400 公共管理学 2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2024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专业符合2024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 三、申请材料 (一)所有考生: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研究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7.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 注:考生参加复试前,提前向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原件以备审验。 四、复试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1.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 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面试成绩×0.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五、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分批次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当批次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 http://fxy.nbu.edu.cn/index.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912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9246 八、第一批复试名单与复试安排(更新) (一)第一批复试名单发布时间为10月7日14:00前,详情见法学院官网; (二)复试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专业 备注 10月8日 报到资格审查8:30-9:30 法学院11-202 030100法学、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120400公共管理 复试时间:具体安排报到后现场领取。



24h调剂热线:15099997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