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报名公告最新公告

点击数: / 作者:调剂猫 / 2023-10-14
泰安市,网报

一、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应届生:就读高校须为驻泰高校,仅包含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泰山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泰山科技学院。
2.普通高校本科往届生:须本人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泰安。
3.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往届本科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须工作或户籍在泰安。
4.教学点所在地为泰安的成人教育本科应届毕业生,户口或工作所在地为泰安的应往届成人本科教育毕业生可在泰安报名。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说明:非泰安户籍在我市工作的往届生,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缴纳期限须涵盖2023年8、9、10月)。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工作和户籍均不在泰安的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教学点在泰安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审核时要提供驻地教学点就读相关材料。    
7.以下情形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不接受报名:(1)非驻泰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非泰安户籍且无法提供在泰安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或缴纳社会保险代扣代缴明细表的往届生;(3)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4)报考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5)报考单位为山东农业大学的考生。
二、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
方式:网上确认具体要求请于2023年10月26日之后登录泰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taian.gov.cn/col/col331575/index.html)查看。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山东省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要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交纳,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2.考生要仔细核对网报信息,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关于退费。已参加网上(现场)确认、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4.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校验提示。由于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没有学籍,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按照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继续填报即可。
5.准考证由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如手机中含有试题相关内容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各位考生应认真学习。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实行“2+1”安检,书包、手机、手表等《考生须知》规定以外的物品严禁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身份证丢失的要在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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