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5部门发文:非全与全日制研究生须享同等待遇政策解读

点击数: / 作者:小鹰 / 2020-03-06
教育部,非全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

关于考研是选择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一直都是考生纠结的问题。在职人考研既不想丢掉工作又想读书,选择非全,不免担心含金量、就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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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当于本科生”"课程水、混学位”“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招收非全日制的学生”......近几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的话题屡见不鲜。

2月14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进行明确。

文件原文如下:

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遭歧视的问题,此次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为什么说更有力度?

首先从职能方面:

教育部作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创办部门,一直都强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同等地位:不管是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还是人才选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都是一样的。但是几年下来,一些非全毕业生在公务员考试、找工作、享受落户政策等等涉及到研究生学历使用的时候,却还是会遭到和全日制毕业生不一样的待遇。这次文件的发布,也相当于再次明确了“非全”与“全日制”的同等地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以下简称中组部)主管人事、党建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第一调剂网小编百度了一下,发现中组部负责的职能有很多,其中涉及到人才培养的有2项:

具体到部门又有1个很关键,国家公务员局。

而这个部门可就厉害了,看下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具体职责太多,第一调剂网小编还是放涉及到人才的截图。

公安部是全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主要职责如下:

国务院国资委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通俗点讲,国资委对央企和国企履行出资人职责。并且对于国有企业的用人机制,有决定权。

国企和央企作为高校毕业生主要的人员的重要承接单位,用人机制则是直接决定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存亡”。

5个部门联合文件,效力有多大,你品,你细品。

其次执行力度,以上五个部门中的任一部门或许发过相关通知公告,但我们看到的结果大都不尽人意。此次五部门一起执行,环环相扣都有政策支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力度加强的同时,效果显而易见。

最后从时间角度讲,2016年国家教育部针对研究生教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首先,取消了10月份在职研究生的考生(也就是单证考试),统一纳入12月底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其次,将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那最早一届非全研究生毕业也是在2019年6月中旬。

现在是非常时期,各部门工作都收到了影响,此时五部门联合下发重磅文件,可以认为是国家层面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获取公平就业机会的最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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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此次教育部联合发文之前,已经有部门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发布过相关通知:

2019年8月份的时候,北京市民政局官网发布的一条招考工作人员公告中,事业单位首次将非全和全日制放在同等地位兑现了教育部文件中提到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同年9月份,山东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补充公告中提到2016年12月1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在应聘此次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招聘岗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资格。

不单事业单位,就连培养单位相关部门也公开发声,但始终没有一个明显的改善。

现五部门联合发布了相关文件通知,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会看到一个明显的改变。那些还在担心含金量、就业等问题的学生,非全日制的“春天”这次真的要来啦,你还在犹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