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复试安排院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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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资格
(一)复试资格确定原则
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依据所报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专业研究方向(区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进行初试总分排名,按以下原则确定报考专业第一阶段复试资格: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考生
根据报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专业研究方向,进行初试总分排名,按比例参加报考分委员会的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考生范围确定原则如下: - 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 = 1 时,按不超过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临床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
- 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 = 2 时,按不超过 1:2 的比例确定进入临床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
- 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 ≥ 3 时,按不超过 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临床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
考核结果运用原则: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成绩排序在报考分委员会最后 10%的考生为临床技能考核不合格,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参加报考学科专业学位其他复试内容考核;临床技能考核合格者,获得第一阶段学科复试资格。
2. 其他专业(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外)考生
根据报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专业研究方向,进行初试总分排名,按以下原则确定报考专业第一阶段复试资格:
- 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 = 1 时,按录考比不超过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 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 = 2 时,按录考比不超过 1:2 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 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 ≥ 3 时,按录考比约 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复试资格查询
[此处需补充具体查询方式]
二、复试内容
(一)考生综合素质(100 分)
重点考核考生对国家时政的了解、学术的认知水平及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
(二)外语应用能力(100 分)
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
(三)专业基础能力(100 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
(四)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200 分)
- 临床技能考核
主要针对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共 200 分,第一部分由学校统一进行人机对话考试,满分 100 分;第二部分由各临床分委员会组织现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满分 100 分。采取分站式考核方式,以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本科生实习结束应具备的基本临床技能水平为考核标准。此项考核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首项内容,无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为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 - 科研能力考核
主要针对报考我校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以及运用本科阶段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潜质等,可采取抽题问答或其他形式,共 200 分。
(五)成绩计算方法
- 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其中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
- 复试成绩满分 500 分,由考生综合素质 100 分、外语应用能力 100 分、专业基础能力 100 分、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 200 分构成。
三、复试报到
(一)复试报到时间
我校拟定第一轮复试报到时间为 3 月 23 日 - 25 日。
(二)复试材料要求
- 复试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 往届本科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章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 应届本科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章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 同等学力等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带章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届时可毕业证明、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 复试时所需材料
- 初试准考证
- 复试通知书
- 二代居民身份证
- 签字笔和空白纸若干
- 学科要求的其他考试用品或材料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分组
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原则上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按一、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进行设置,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辖培养单位进行统一复试。
(二)复试形式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三)考生资格审查
由分委员会统一安排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四)复试要求
- 考生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和安排参加复试,无故不遵守规定时间和复试安排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 考生须诚信复试,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为确保招生质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由我校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各复试小组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由本组其它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录:
-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 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 入学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 60 分者;
- 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 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导师确定
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
(三)录取类型
学科复试录取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分专业计划,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监督核查。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
七、信息公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将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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