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通过2025年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经典分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科协,有关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同学们的回信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5〕4号)要求,经培养单位申请、专家评审等环节,现确定42个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370个科技小院通过2025年质量监测(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结果与有效期
培养单位:42个通过单位分为两类——
通过(有效期6年)
有条件通过(有效期3年)
科技小院:370个通过单位有效期均为3年。
有效期届满后,培养单位及科技小院可再次申请质量监测。
二、对培养单位的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加强科技小院建设全面领导,完善组织管理与稳定支持机制。
优化培养方案,深化校地协作,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强化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
总结可复制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
三、对省级部门的工作部署
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培养单位优先满足科技小院招生需求,加强关键培养环节、创新成果及责任主体监测督导。
农业农村部门:将科技小院与地方农技推广体系、农民培训结合,探索“农技推广员+科技特派员+合作社+科技小院”等模式。
科协组织:发挥人才优势赋能科技小院,支持基层农技协参与建设,鼓励面向“三农”开展科技服务与科普宣传。
四、三部门后续支持措施
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全国科技小院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周期性质量监测。
发挥全国农业专业学位教指委、中国农技协等专家组织作用,加强经验交流与跟踪指导。
适时开展调研评估,根据建设成效动态调整支持名单。
五、常态化工作机制
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质量监测,推动科技小院标准化建设与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
全国各类科技小院需参照《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标准(试行)》加强自身建设。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一批科技小院的通知》(教研厅函〔2022〕7号)涉及的单位及科技小院,应积极参与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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